济南婚姻情感咨询
美好的爱情如同人生中其他美好事物一样,自古以来是人们永恒的追求。我国古代第一部诗歌总集《诗经》的首篇《关雎(音同“居”)》中就满怀激情的咏唱:“关关雎鸠,在河之洲。窈窕(音同“咬挑”)淑女,君子好逑(音同“求”)”,表达了了古代人们对美好爱情的向往和追求。 对美好爱情的追求首先应当有正确的爱情观,那么什么是爱情观?正确的爱情观又包括哪些内容呢? 爱情观则是一个人面对爱情应有的态度、观点和方法论。爱情观的内容主要包括:什么是爱情,爱情的本质,以及爱情在社会生活和个人生活中的位置,择偶标准,如何对待失恋等。 爱情观是人生观的反映。爱情观在不同的历史时期,由于受不同的经济条件,社会制度,及思想文化状态的影响和制约,有着不同的内容,并且随着社会发展而不断发展和变化。 现代社会正确的爱情观是以男女双方的共同理想和奋斗目标为前提,以自由恋爱为基础,以共同承担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为己任的,它具有如下特征: 第一,自愿互爱,爱情是不可强求的,男女双方首先要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,相互尊重,相互爱慕,从而促使爱情关系建立和发展;其次,忠贞专一,爱情具有排他性,男女双方应相互信任和保持依恋感,决不能三心二意,朝三暮四,见异思迁;再者,爱情是相互的,相容互补的,无论爱情双方存在什么样的个性差异,只要不是原则问题,都应该心理相容,并在实际生活中相互尊重,相互学习,取长补短,满足需要,共同发展;最后,强烈持久,男女双方应保持强烈深厚的感情,从而保证爱情关系的稳定性和持久性。 简单的说,正确的爱情观要求追求者是尊重,而不是支配;是付出,而不是索取;是在使对方获得幸福中,自己得到心灵的愉悦。大家知道,英国大科学家牛顿一生未婚,但他有过几段爱情经历,最早的一次,根据《数学史介绍》叙述:牛顿从小生活在乡村,后来被送到格兰瑟(音同“色”)姆的国王中学学习,寄宿在当地的一个药剂师威廉·克拉克的家里,牛顿对克拉克的继女安妮·斯托勒产生了爱慕之情,并于十九岁上大学前与她订婚,斯托勒是一个娇小且漂亮的女孩。后来由于我们这位大科学家生性腼腆(音同“免舔”),不善表达,这段罗曼史最终阴差阳错,斯托勒小姐嫁给了一位医生。对我们普通人来说,这段爱情故事应该就此结束了,但事实上牛顿和斯托勒夫妇一直书信往来,牛顿从不干涉斯托勒夫妇两人的感情世界和家庭生活,并且在斯托勒夫妇遇到困难时总是热情相助,要知道牛顿曾是国会议员、担任过三十余年皇家铸币厂的监管、那可是当时公认的肥缺,后来还被英国安妮女王封为爵士,是有钱有势的贵族老爷啊!牛顿虽然没有和斯托勒小姐结婚,但在牛顿的眼中斯托勒小姐是永恒的爱人。 在我们了解了正确的爱情观后,再来看婚姻观。钱钟书先生曾把婚姻比作围城,“城外的人想要进去,而城内的人却想要出来。”婚恋观,婚姻观,简单说,就是人们对婚姻和家庭的看法和态度。婚姻观同样是人生观的重要组成部分,直接影响婚姻行为的价值取向,对青年的择偶行为、婚姻生活起着重要的导向作用,甚至影响其一生的发展与幸福。婚姻观同爱情观一样,因为地域、民族、种族、风俗习惯等不同而不同,并且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变化。 爱情侧重于情感世界,富于浪漫色彩,多属于道德规范的调整,一段爱情的对错,由这个社会的公认道德标准去衡量;婚姻属于社会生活,更多的是现实意味,离不开法律法规的约束,一桩婚姻的纠葛需要这个社会的法律来做出评判,所以,当代社会正确的婚姻观是以《婚姻法》的内容为基础,以法律的精神和宗旨为指导,话句话来说,正确的婚姻观是以现行《婚姻法》来确立的。《婚姻法》的相关规定是正确婚姻观的基础,但并不是全部,婚姻观中方方面面同样需要依靠社会道德来确立。那么,正确的婚姻观应当包括哪些基本内容呢?依据《婚姻法》的相关规定,正确的婚姻观包括以下基本内容:1、婚姻合法;2、婚姻自由;3、一夫一妻;4、男女平等;5、婚姻家庭和睦、文明;6、互相尊重、互相忠实;7、遵守计划生育等。 上面已经谈到,爱情主要依靠道德规范的约束;婚姻主要由法律法规来调整。既然依靠法律法规来调整,所以婚姻必须合法,也就是要依法建立,这是婚姻观最根本的。婚姻的合法性的认可,各个国家有着不同的法律规定,在我国确立合法婚姻的唯一途径是依据《婚姻法》和《婚姻登记条例》的规定,在婚姻登记机关履行婚姻登记程序,只有这样,婚姻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。我国在1955年5月,1980年10月和1986年3月先后颁布了三部《婚姻登记办法》,1994年2月1日颁布了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》,现行《婚姻登记条例》是国务院制定,于2003年10月1日施行的。这次《婚姻登记条例》的颁布和实施,实际就是从法律层面再次强调:结婚登记是结婚的必经法律程序。不经登记就以夫妻名义同居,事实上就是非婚姻状态,其形式和内容都无法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。当然有朋友会说,在现实生活中不就是存在一些事实婚姻么?对于这种情况,事实上早就有相关规定,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,自1994年2月1日民政部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》施行之日起,没有配偶的男女,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,按同居关系对待。因此,自1994年2月1日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》发布并施行之日起,没有配偶的男女,未经法定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,其婚姻关系无效,不受法律保护。对于起诉到人民法院的,应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。因此对80后、90后来说,所谓事实婚姻对于我们来说,是没有任何积极法律意义的,当然也不是说事实婚姻没有任何法律意义,至少对于有些具体重婚罪行为的认定上,事实婚姻往往起着至为关键的作用。 对于婚姻观的其他涉及法律的方面,我们会在以后详细加以介绍。这里在道德层面,对婚姻观内容再提几点,希望对大家,尤其是对女性朋友有所帮助。正如俄国著名作家列夫.托尔斯泰的代表作之一《安娜.卡列尼娜》的开篇的第一句话:“所有幸福的家庭是相似的;每个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。” 正确的婚姻观是幸福家庭的基础,首先应自尊自强,每个人最终都是属于自己的,没有人注定要服从妥协别人,即使是在婚姻生活中,也应坚守住自己的个性和尊严,把握分寸。正确的婚姻观,要求个人要有自己的判断和选择,不能人云亦云,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,别人的意见只供参考,否则会活得特别累。即使进入婚姻家庭,也依然注重自我内心,坚持该坚持的东西,守住自主权,夫妻间开展平等对话,不能毫无原则的迁就。其次,尽可能经济独立,对女性朋友来说,尤其如此。这里的经济独立并不是前些年热炒的夫妻财产实行AA制,而是指自己有相对独立的收入,至少应该能够养活自己,因为我们毕竟生活在经济社会,婚姻中的自由、平等、独立等有一定的经济基础才会更有保证。举个不太恰当的形象说法,一个人如果没有经济收入,那么他的婚姻是建立在对方的信用基础之上,缺乏应有的独立自主性。“你负责貌美如花,我努力赚钱养家”,很多女孩子听到男生对自己说这句话,心里是甜蜜温馨的,脑海中幻想出种种幸福美满的婚姻生活场景,男友在心中的形象高大无比,自己坐等唾(音同“拓”)手可得的幸福就好,认为他爱我,婚后的一切我都不需要考虑。事实上,女生对这些糖衣炮弹式的诺言,听一听,高兴一会就行,不要寄于太大的厚望,一定要有自己的经济来源。另外,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还是《婚姻法》所默认的共同共有好,AA制总是令人感到冷冰冰的,缺少婚姻家庭所特有的温馨感,当然,选取哪种财产形式是个人根据实际情况所决定的,从这个意义上说,并无优劣之分。第三、多参与社会活动,人最怕闭心自守,新时代是科技网络信息发达的时代,是思想火花碰撞的时代。应该树立新型的婚姻观,切忌将婚姻看做一座孤岛,离群索居,或者是一座围城,孤陋寡闻。只有参与社会生活,才能保持一颗敏感跳动的心,对生活充满热情和希望。在此前提下,不放弃工作,学习和与他人交往,婚姻生活必时时更新,时时创造。生活在自己的双手创造的生活里,不管你是贫穷还是富有,你一定是幸福的,美满的。裸婚不怕,就怕没有正确的婚姻价值观和情感观。真诚希望朋友们用自己的双手和汗水去创造自己美好的生活,用自己的智慧去打造自己的幸福天地。 作者:心理咨询师张霞 链接:https://www.jianshu.com/p/b59c0a69a2c5 來源:简书 简书著作权归作者所有,任何形式的转载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并注明出处。 [编辑:淄博心理咨询] [返回顶部] |